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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时间:2023-12-15 11:22:57 来源: 作者:后勤处 点击数:73
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,树立“安全责任重于泰山”的思想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稳定,充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准备。根据《景德镇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,结合实际,特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秩序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,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,有效预防、积极应对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,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,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,维护正常的教育、教学秩序。
二、工作原则
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,落实各自的职责。坚持群防群控,加强日常监测,及时分析、评估和预警。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,要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控制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,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,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严格控制事故发展,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,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。
三、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
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 陈运平
副组长:郑昕芾 周清平
成 员: 赵雪政 余康发、陈后晖、谢晓良、程树武
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:
1.召集会议、部署处置工作,安排、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。
2.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,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和终止。
3.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,确定现场指挥人员、负责应急处理行动组人员和所需各种资源的统一调度。
4.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。
下设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办公室,由余康发任办公室主任。主要负责学校日常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监督、协调工作。
四、应急处理预案
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,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,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,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,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1.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,向学校领导小组和医务所报告,在救治病人的同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、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
2.组织人员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,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将人立即送医院抢救。
3.发现中毒病人后,各食堂保护好现场,各种主副食品保持原样,不准随意破坏现场和丢弃食品。保留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、工具设备,不得擅自处理。
4.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,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。由食堂管理员、安全监督员、提供所有原料和样品的来源、品质及加工过程等情况。
5.采取有效措施,迅速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扩散与蔓延,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。事故得到控制之后,彻底清扫卫生,对操作间、加工间、储藏室进行全面消毒,清理现场。
五、后期处置
1、善后处理。配合上级教育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,包括人员安置、补偿,污染物收集、清理与处理等事项。尽快消除事故影响,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,尽快恢复正常秩序,保证校园稳定。
2、责任追究。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、通报、报告、调查、控制和处理过程中,有玩忽职守、失职、渎职等行为的,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3、总结报告。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,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,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,报送省教育厅、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卫生局。